成都站
[切换城市]
律师入驻
罪名库
移动APP
网站导航
首页
问问题
学法律
查法规
找律师
首页
问问题
学法律
查法规
登录
注册
专栏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刑事案件
房产纠纷
医疗纠纷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互联网纠纷
拆迁安置
工程建筑
知识产权
公司事务
人格尊严
环境保护
金融保险
法律顾问
涉外纠纷
债权债务
订阅
欢迎关注网络尖刀
问
破产企业可提前退休吗
答
破产企业可不可以提前退休企业破产后职工能不能提前退休,主要看职工是否符合提前退休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提前退休。《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
问
公司没买保险破产清算期间工伤怎么办
答
公司没买保险破产清算期间工伤怎么办依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公司在没为职工购买保险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公司在清算期间的,要优先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
问
申请破产要交钱吗
答
申请破产要交钱吗关于破产程序的诉讼费用,在诉讼费用制度中是一个较为特殊的情况。最终,债权人或债务人都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这是各国的通例。审判实践中,有以下几种情况:1、依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向人民法
问
民办学校破产清算之若干法律问题初探
答
引言自2002年12月18日《民办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的民办教育取得了较快发展,以江西为例,全省民办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达到6225所,各类在校生突破了120.7万人。1然而,民办教育蓬勃兴起的同时
问
对检察机关启动破产程序的思考
答
国外立法对由特定国家机构启动破产程序有所规定。纵观国外相关立法与实践,对特定国家机构的称谓大致有二种:一种为官方申请人,如英国1967年公司法规定,贸易部、官方接管人享有申请权,英国专门设立一种名为“
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答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法(经)发[1991]35号为了正确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根据企业破产法和审判实践经验,现就破产诉讼中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
问
破产管理人一定强制要求律所吗
答
破产管理人一定强制要求律所吗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企业的管理人可以由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担任,也可以由专门破产清算事务所进行,所以不一定要律师事务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
问
破产企业债权人申请债权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
破产企业债权人申请债权的流程是怎么样的一、申报的流程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人申报债
问
保证人的破产债权应该如何保护
答
保证债权是或然债权,在一般保证中对主债务人的财产执行完毕前,或者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保证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承担多大的保证责任具有不确定性,这由此决定了保证人破产后,保证债权的申报和受
问
谈关于国有企业破产职工安置的法律与政策
答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制、破产进入了攻坚阶段,其职工安置工作更是难点中的难点,破产法和大量部门规章、地方政策对此均有规定。一、我国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的法律与政策我国的国有企业破产制
问
需要编入债权表的破产债权有哪些
答
需要编入债权表的破产债权有哪些《企业破产法》规定需要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其所需要编制入内的债权范围应当包括两类:1、有财产担保的债权;2、普通债权。哪些债权可以申报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
问
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向清算组办理移交手续 应移交下列材料
答
宣告企业破产后,在人民法院主持下,清算组正式接管破产企业的,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向清算组办理移交手续时,应移交下列材料:1、至破产宣告日止的破产企业的财务决算;2、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清单;3、破产企业
下一页
赞助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