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站
[切换城市]
律师入驻
罪名库
移动APP
网站导航
首页
问问题
学法律
查法规
找律师
首页
问问题
学法律
查法规
登录
注册
专栏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刑事案件
房产纠纷
医疗纠纷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互联网纠纷
拆迁安置
工程建筑
知识产权
公司事务
人格尊严
环境保护
金融保险
法律顾问
涉外纠纷
债权债务
订阅
欢迎关注网络尖刀
问
涉外仲裁机构的组成方式
答
涉外仲裁机构仲裁案件采取两种方式。一是独任仲裁制,二是仲裁庭制。仲裁庭一般由三人组成。程序是先由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员名册中各选定一名仲裁员,然后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首席仲裁员,首席仲裁员和当事人选定
问
第三人能否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
答
人民法院报:仲裁的司法审查在理论上包括撤销仲裁裁决以及对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各国的立法与实践中,对外国仲裁裁决的监督,法院地国不能作出撤销仲裁裁决的处理,只能是承认与执行或者拒绝承认与执行。在启动司
问
涉外仲裁案件应如何执行
答
本市某化工厂(简称A厂)于2003年10月与英国某贸易公司(简称B公司)签订双方合资组建化工有限公司(简称C公司)的合同。合同规定:合资公司总投资额为1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80万美元,A厂出资50万
问
涉外仲裁裁决在国外应怎样执行
答
涉外仲裁裁决在国外如何执行?律师解答:“涉外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问
涉外仲裁对推动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有什么作用
答
二、仲裁裁决比法院的判决更易于在外国执行。现在,世界100多个国家都加入了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使得仲裁裁决的执行更加广泛与便利,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正常的国际**贸易程序。
问
我国涉外仲裁司法监督制度检讨
答
1995年仲裁法颁布实施以后,针对其中所规定的国内和国际商事仲裁之司法监督的双重标准,学术界展开了旷日持久的论争,其核心内容为国内法院应否监督国际商事仲裁的实体内容,并由此形成了“全面监督说”和“程序
问
不能仅凭涉外仲裁条款未明确约定仲裁机构而认定无效??厦门中院
答
本案要旨我国承认国际性的临时仲裁。在涉外仲裁合同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的文字表达清楚,不会让人产生任何歧义,无需当事人补充约定就能推导出对双方之间的仲裁案有管辖权的惟一仲裁机构的情况下,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和
问
国际惯例涉外仲裁
答
仲裁的重要原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即各方当事人通过签订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可以自行约定或选择仲裁事项、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程序、适用法律、裁决效力以及仲裁使用的语言等。当事
问
在国外怎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
答
当事人申请执行涉外仲裁裁决需要以下条件:1.我国与被申请国之间有相互承认和执行对方国家涉外仲裁机构仲裁裁决的双边条约,或者两国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中有相互承认和执行对方国家涉外仲裁裁决的内容或者两国之间
问
涉外仲裁当事人如何在仲裁中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答
当事人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协议中应写明仲裁机构的名称,没有写明的应达成仲裁补充协议。鉴于纠纷发生后达成仲裁协议的可能性较小,涉外企业应在签订合同时就订明仲裁条款。作为中方当事
问
涉外仲裁申请的条件
答
《仲裁法》关于仲裁申请的条件包括三项:1、有仲裁协议;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3、属于涉外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问
涉外仲裁机构
答
责任编辑:李*慧
下一页
赞助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