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欠银行的钱去世后儿子要还吗?
“父债子不还”不是绝对的。父亲借银行的钱没还,去世了,一般人会觉得“人死债消”,欠银行的钱就不用还了,而且在法律上也没有“父债子还”的规定。纵观我国法律法规,的确没有哪一条规定了子女必须替父母偿还债务。但是,在《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失效,同时《民法典》生效,继承问题可参考《民法典》继承编之规定)第三十三条中,规定了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
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民法典》是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同时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债务。清偿债务的数额应当以继承的数额为限。
父亲借银行的钱没还,去世了,儿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这种情况下,儿子就需要以继承得来的遗产为限向银行偿还欠款。父亲留下的遗产不足以清偿银行的欠款的,儿子不必再继续替父亲偿还欠款,当然,儿子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儿子事先声明放弃继承权的,银行不得要求儿子替父亲偿还欠款。
一、儿子无义务以自己的财产来还这笔钱
父亲与银行之间成立的是金融借款合同关系,合同中,银行是出借人。
父亲是借款人。而父亲既然能够借款,说明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儿子无关。儿子也没有参与合同的订立,不属于合同义务人,当然也没有义务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儿子有义务用父亲的遗产来偿还这笔债务。
父亲虽然死亡,但如果有遗产的,其遗产应当首先用于偿还债务。
儿子作为父亲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当然有义务使用父亲的遗产清偿债务。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当然,如果儿子放弃继承遗产,也就不需要偿还父亲的债务了。
综上所述,“父债子还”在特定情形下是说得通的。父亲去世后,他所背负的债务并不会自然消失,若留有遗产的,仍然需要以遗产来清偿债务。儿子获得了继承权利的同时,也需要背负偿还欠款的义务,偿还欠款以获得的遗产份额为限。“父债子还”的本质其实仍然是以父亲的财产在偿还欠款,根本不涉及儿子的个人财产。儿子自愿以个人的财产替父偿还的,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