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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员工判刑后为何不开除?

刑事案件 作者:周律师 2022-07-28 05:57:55 阅读:384
朋友小林是一家事业单位的员工,在一次下班途中因为交通事故与人起了冲突,当时双方因为“路怒“都没有很好地控制好情绪。在激烈的言语争吵后发展为暴力相向,对方两人暴力殴打小林时,小林在反抗过程中摸到旁边的石头将其中一人砸致重伤。法院在判决的时候认为防卫过当,被判缓刑。
单位领导在小林判缓刑之后跟小林进行了深刻的谈话,小林认错态度较好,加上平时小林工作认真负责,团结同事,是单位重要技术岗位的负责人,单位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小林予以调岗,并没有将小林进行开除。这时,受害者家属对此处理结果不满意,几次三番来单位吵闹,强烈要求开除小林,宣称小林都被判刑了,单位还不将他开除,这是在包庇罪犯。于是单位拿出依据,受害者家属哑口无言。
根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及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后的工作和工资问题的通知》中作了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其职务自然撤消,安排不任职务的临时工作。为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特长,除利用专业技术进行犯罪活动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其一定的技术工作。降低原工资待遇,按低于开除留用察看人员工资待遇发给临时工资。缓刑期内悔改表现好的,缓刑考验满期后可以分配正式工作,重新确定职务和工资等级;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
冲动是魔鬼!小林经此一事之后,人变得特别谨慎平和,希望所有”路怒症“们都吸取小林的教训,遇事冷静,切忌一冲动酿成不可挽回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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