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

入室抢劫并且杀人怎么定罪?

刑事案件 作者:成都律师 2022-07-27 00:40:19 阅读:260
福建厦门,31岁的房屋中介公司员工张某,欠债无力偿还,预谋入室抢劫,寻找作案目标,发现25岁的女子一人独居,于10月1日晚上攀爬窗户进入被害女子房间内抢劫,因担心被害人报警,将女子杀害后潜逃,目前,嫌疑人王某因涉嫌犯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在线看法】,这真是飞来横祸,在家中安安静静享受国庆假期,却在深夜有劫匪潜入房间,这危险性太多,不但财产会受到侵害,人身安全也难以保障。最终劫匪劫取财物后担心男子报警,将女子杀害。,首先,男子张某通过攀爬窗户的方式在深夜进入他人房间,其非法入侵住宅,其侵害了他人的居住安宁权。所谓的安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维持安稳宁静的私生活状态并排除他人不法侵扰、侵害的权利。嫌疑人张某非法入侵被害人住宅,即便没有实施其他犯罪行为,该侵入行为本身已经侵犯他人的安全权,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涉嫌其他犯罪,则综合进行评价。,其次,张某进入非法被害人房间后,抢劫财物,涉嫌抢劫罪,如果经调查,被害人的房间具有起居和生活功能,不属于集体宿舍,则属于入户抢劫。根据刑法规定,入户抢劫的,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三,嫌疑人张某抢劫财物后,担心被害人报警将女子杀害,该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的加重情节呢,还是认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的定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曾做出答复,认为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了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事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数罪并罚。,据报道,该案嫌疑人张某在抢劫后,因担心被害人事后报警而杀人灭口,依据以上规定,应当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数罪并罚,最高可以判处死刑。,男子张某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企图不劳而获,不但劫取财物,还残害他人性命,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以上是根据报道所在法律分析,具体案件的定性及法律适用以司法机关的认定为准!
关注网络尖刀微信公众号
随时掌握互联网精彩
赞助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