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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伤他人不需要被逮捕?犯了什么罪?

刑事案件 作者:广州律师 2022-07-18 17:51:10 阅读:284
安徽池州刘女士刷抖音,无意中看到重伤自己丈夫的嫌疑人参加一场婚宴。当地警方答复,检察院不同意批捕,嫌疑人关了半个月,取保候审了。
 
网友质疑,为什么重伤他人不需要被逮捕?日前,经办检察人员作出答复。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1条的规定,应当予以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主要有三种情形。
 
1.可能判处10年有期以上刑罚的。
 
刘女士的丈夫张先生是当地某酒店员工,和老乡吃饭时,发生言语冲突,被嫌疑人胡某用棍棒打伤双眼。
 
经过申请鉴定,张先生右眼失明,属重伤二级;左眼视力下降到0.2,属轻微伤。
 
嫌疑人涉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依法量刑幅度应当在3年以上10年以下。
 
不属于可能量刑10年有期徒刑以上,必须要逮捕的情形。
 
量刑可能在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是否需要批捕,则要进一步考察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可分下面两种情况。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逮捕。
 
因为曾经故意犯罪的人,具有现实的再次犯罪危险性。而身份不明人员有可能是潜逃的罪犯。
 
本案嫌疑人胡某没有案底,身份明确,也不属于这一种必须逮捕的情形。
 
3.还有一种必须逮捕的情形,嫌疑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
 
所谓的社会危害性是指嫌疑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串供毁灭证、打击报复受害人证人、企图自杀或逃跑等等。
 
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害性,则要综合考虑嫌疑人所犯罪行的性质、情节以及认罪认罚的情况。
 
当地检方认为嫌疑人有悔罪表现,不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没有逮捕的必要性。还讲述了其他一些理由。其中有两点值得商榷。
 
一是说嫌疑人胡某有悔罪的诚意。
 
但据张先生家属反映,案件发生后,嫌疑人至今没有到张家看望和道歉,对受害人的伤情不闻不问,也没有垫付一分钱的医疗费。这怎么能说是有悔罪表现?
 
本案嫌疑人是在喝酒中发生矛盾,行凶伤人。如今取保,又参加酒宴,能保证不发生另一场冲突?怎么说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是说嫌疑人交纳90万元赔偿保险金,打到自己代理律师的事务所账户上,是认罪认罚的表现。
 
这笔钱的性质不清。如果是取保候审保证金,按规定,应当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开设银行专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那么,嫌疑人将保证金交给律师事务所就是非法。
 
如果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一种保证金,表达嫌疑人积极赔偿的诚意,那么只是作秀。
 
律师事务所随时可能将这笔钱返还嫌疑人。与其作秀,还不如先行赔偿受害人已经支出的医疗费等损失。
 
检方还提到,嫌疑人胡某家中子女未成年,父母年迈,取保候审更有利于赔偿处处等等理由,就有些牵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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