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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中存在的侵占类犯罪有哪几种?

刑事案件 作者:孙律师 2022-07-09 20:37:52 阅读:300
企业经营中存在的侵占类犯罪
侵占类的犯罪有两个罪名,一个是职务侵占罪,一个是贪污罪。 这两个罪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主体的不同。根据刑法的规定,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这里的企业或者单位都应当不具有国有的性质。如果是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由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受国有企业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企业的财物的,引发的则是贪污罪,而非职务侵占罪。
在实践中,无论是职务侵占罪还是贪污罪,犯罪的主体般都有职务便利可利用,他们既可以是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例如董事、经理、监事或者其他主管人员;也可以是一般的工作人员,例如仓储、物流、财务销售人员。
侵占类犯罪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企业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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