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打官司的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打官司的流程是什么?
(一)起诉
1、向法院立案递交诉状
2、立案登记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时,对适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但不属于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况的,应该登记立案
3、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检查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诉当事人权利义务、咨询是否申请躲避法庭审查、当事人讲诉案件真相、告诉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布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展示物证和视听证据,双方当事人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讨论,各方当事人有争论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反驳和论证法庭调解。
4、调解
在法庭主理下,双方当事人协议处理纷争完成调解协议作出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执行调解书内容以及申请执行向法院提出再审请求,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审判,同意审判的当事人自动执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以及向我院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审判的,送到当天起1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送到当天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上诉
上诉向法院承办人提交上诉状,并且按照规定交纳上诉费
二审法院检查一审法院移交的上诉材料,吻合条件,可以立案证据交换上诉的鉴定:检查后直接进行审判上诉的判决开庭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提前3天公告送往审判庭,然后开庭审判宣布开庭,检查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诉当事人义务,询问是否申请躲避法庭检查。
在法庭主理下,双方当事人协议处理纷争合议庭合议作出审判,维护原判改判发回重审宣判当事人自动执行判决书的义务以及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向二审法院提交书面申诉资料申请再审,完成调解协议作出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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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一方死亡,对方负全责的,死者家属可要求的赔偿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此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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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一方死亡,对方负全责的,死者家属可要求的赔偿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此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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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交通事故死亡精神损害抚慰金能赔多少
1、2001年3月10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