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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一夜情有了孩子,女方把男方告了,败诉

婚姻家庭 作者:河北律师 2022-07-10 02:23:38 阅读:330
“一时激情,两家破碎…”陕西安康,梁妮(女)和张平(男)是各自有家室的人,某日,张平得知梁妮要去汉中,便以顺路为由同往,旅途中张平找理由与梁妮开放并发生关系。一个月之后,梁妮经检查为宫外孕,之后在张平陪同下做了输卵管切除手术。,张平承认是自己的不负责任行为导致梁妮身体受到伤害,并答应赔偿,但事后并未履行承诺。事发后梁妮丈夫与之离婚,梁妮苦恼之下,将张平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26万余元。,但是法院最终驳回了梁妮的主张,案件受理的费用也由梁妮承担。,看到法院的判决结果,有人拍手叫好,觉得梁妮对不起自己的家庭,对不起自己的丈夫,应该有此报应,也有人不解,为何梁妮与张平一夜情怀孕后却没有得到对方相应的赔偿?法院为何对此不予支持呢?,我们从两个角度来解释为何法院不对梁妮主张赔偿的事予以支持。,1,侵权责任角度,梁妮主张赔偿的主要法理依据还是自身的健康权遭到了侵害,因此向张平主张。听上去有一定道理,但是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基于侵权主张民事赔偿必须满足三个基本条件:
(一)受害人有损害后果;(二)行为人有过错;(三)损害后果与行为人的过错之间有因果关系。,很明显,张平与梁妮发生不正当关系,张平有过错,并且自己也承认这一点,而且梁妮身上也有损害后果发生,比如宫外孕,与切除输卵管手术,但是关键是这二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呢?,对于梁妮来说这一点非常难证明,如果梁妮无法给出有力证据证明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在法庭上,往难听一点说,梁妮说自己与张平发生了一夜情造成宫外孕,这宫外孕的孩子也有可能是自己丈夫的,甚至还有可能另有其人。如果梁妮无法举证这一点,其主张很难获得法官的支持。,2,从事情发生的起因来看,还是因为梁妮和张平没有把持住自己的欲望,双方均有家庭,却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欲望,作出这种违背公序良俗的事情,不仅为道德所谴责,更导致了双方家庭的破裂。,同时,我国《民法典》也规定了夫妻之间应该有相互忠诚的义务,本案中张平和梁妮均违背了这种义务导致另一方受到伤害,而梁妮却恰好想以此为据,借故向张平主张赔偿,如果法律支持了梁妮的主张,等于法向“不法”让步,法保护了“不法利益”。这与司法所倡导的民事行为要符合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是背道而驰的。,因此,法院不支持梁妮的主张合情,合理,合法。,夫妻之间,就应该以诚相待,相濡以沫,有些事情是禁区,触碰不得。,您从情感角度上支持张平赔偿梁妮吗?欢迎在留言区讨论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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