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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知识产权有哪些法律法规保护

法律顾问 作者:哈尔滨律师 2022-08-08 19:54:17 阅读:276
 简介:网络知识产权是指由数字网络发展引起的或与其相关的各种知识产权。那么,网络知识产权有哪些法律法规保护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详细整理介绍。, ,  一、网络知识产权有哪些法律法规保护?, , 现在社会目前对信息开发者权益保护的手段主要有两种:一是法律手段;二是技术手段。技术方面的保护是我们接触较多的,例如我国大都采用的附带加密狗、加密卡或加密盘、对软件拷贝或使用进行限制等技术措施等,但同时也给开发工作增加了负担,给用户使用带来不便。而法律方面大多数国家都是通过版权法来提供知识保护的。, , 我国也在把握时机,立足本国国情并努力与国际接轨,寻求一条有效的解决途径,为越来越繁荣的网络知识产权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我国于2001年修改了《着作权法》。2005年,首次发布的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中,提出建设“创新国家”,以及将打击侵权盗版的剑锋直戳网络领域。国务院在2006年出台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并且承诺在条件成熟时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党的十七大报告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首要措施,明确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这些信息都表明了我国想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决心。, , 二、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对策有什么?, , (一)网络着作权保护, , 1、网络数字空间的信息资源以非线性结构存在,容易被复制和传输、压缩并被多次利用,因而给网络着作权的保护带来了困难。传统着作权的许多概念在网络环境中受到了冲击,例如对于“发表”、”复制”、”发行”等基本概念的重新界定,对于”合理利用”原则的适用范围的重新认定。在网上,对于着作权人、侵权人和侵权的确认也比以前更加困难。, , 2、网络着作权基于作品的创作而产生,其不须经过任何部门的审批,也不要求发表或登记,作品一经创作完成就自动产生权利,受《着作权法》的保护。200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着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着作权法第十条对着作权各项权利的规定均适用于数字化作品的着作权。将作品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属于着作权法规定的使用作品的方式,着作权人享有以该种方式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 3、在网络环境下,未经版权所有人、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的许可,不得将其作品或录音制品上传到网上和在网上传播。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着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认网络传播为我国着作权法所称的作品的使用方式之一,明确规定了对着作权人的上网权给予保护。当作者依法将其作品上载后,访问者可以免费阅读和下载作品,但假冒他人作品,或未经权利人许可,对他人作品进行篡改和消除,则构成侵权行为。但网络信息很容易被他人复制、篡改和消除,从而造成对权利人的极大损害。对此,一是需要建立和完善网络着作权的管理规范;二是从责任制度上着手,即在无从追究真正的侵权人的情况下,追究网站、网络在线服务商的共同侵权责任。三是通过技术手段,对上传的网络作品的信息进行数字水印,其复制,下载等过程全程跟踪等技术保护,可以有效的打击盗版等侵权行为。 四是构筑网络道德体系,道德是凭人内心的自我约束来作用,规范人的行为。加强人们在网络中内心的自我约束力,来达到防止网络侵权的事前预防。, , (二)网络知识产权数据库的保护, , 数据库是信息资源最早的存在形式,随着网络环境的发展和完善,数据库得到更为迅速的发展和更为广泛的应用,人们对数据库加强保护的呼声日益强烈。对于由享有版权的作品构成的数据库,依照《伯尔尼公约》第2条第5款和第2条之二第3款的规定,可以作为汇编作品受到版权的保护。对于由包括不享有版权的“数据或其他材料”构成的数据库,依据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10条第2款的规定,“只要其内容的选择或安排构成智力创作,即应予以保护”。我国对数据库的保护应既能促进民族数据库资源产业的发展,又要避免和减少西方发达国家对数据库资源的垄断,在着作权法保护的前提下,构建一个完善的数据库着作权保护体系。, , (三)网络知识产权域名的保护, , 域名,又被称作网址,是连接到国际互联网上的计算机地址,是为了便于人们发送和接收电子邮件或访问某个网站而设计的。域名是一种独立的知识产权。域名争端及其法律调制问题一直是全球范围内激烈争论的焦点,也是传统法律理论所未涉及的。, , (四)网络知识产权专利权的保护, , 除了以上几大常见的案件类型,侵犯专利权也是与网络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案的类型之一。不过,这一类型的纠纷案件并不多。数据显示,在过去的8年中,北京一中院仅在2006年受理过1起涉及专利权的网络知识产权纠纷案。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授予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也不得使用其专利方法”。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是侵权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处罚。着作权和注册商标权也是如此,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可使用。这在我国的着作权法及商标法中都有规定。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查处。, , 综上所述,目前对信息开发者权益保护的手段主要有两种:一是法律手段;二是技术手段。大家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可以阅读上述文章,或者大家在阅读完该篇文章之后还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网站,我们有更专业更靠谱的律师来为大家解答。,咨询法律问题可拨打电话136-8887-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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