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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确权民事纠纷案例,不要低估法官的心证

房产纠纷 作者:律师网 2022-07-09 14:23:17 阅读:403
不要低估了法官的心证。
在不久前刚结束了一起民事纠纷的案件。有点小的感悟,也藉此让大家对法官审理案件有个大致了解。
这是一起房屋确权民事纠纷。一位60岁的大爷夫妻俩在90年代从单位分了一套房,后来在2000年,又出资换了一套房。以后夫妻离婚,老房子归了妻子,新房归了老头。
到了2020年,单位却起诉二人返还老房子,声称新房是用旧房置换而来,旧房理当收回。
而夫妻则认为新房旧房都花了钱买的,不存在置换一说。并提供了分别购买新房和旧房的收据。
双方各执一词,也似乎各有道理,证据也都存在。那到底谁在说谎,谁又是真实?
老头是个喜欢说大话吹牛皮的老油条,在开庭前,我也一在叮嘱他要谨言慎行,言多必失。
为了查明真相,这位洞悉一切的女法官显示出一个优秀裁判者的素养,不断发问,那些前后呼应的问题像雨点一样抛来,很快就让证据出现了一些疑点。
虽然新房有两张收据,但是第一张是转账凭证,第二张却开的是收据。法官又问第二套房是付了全款,还是部分。
老头一会说差7000,一会又说差30000(房价总共5万)。一会又说是领导看着他的面子免除了他的余款。
法官通过双方签字的结算单,得知新房比旧房要多出20平米,有补差价的情况。
法官再追问补差价一事,老头能够明确的说补差价多少,但就是说不清除了差价,何时付了全款。
法官又发现,老头曾经把新房房本押在公司,旧房还由公司交给了另一员工使用。这些行为也与老头主张两套房都属于自己自相矛盾。
此时,法官即已形成心证——这房子确实是以旧换新,老头提供的后一张的收据,其实包含了前一张转账凭证的内容。
据此,法官判决支持公司的诉讼请求,判令老头归还旧房。办理过户手续。
本案中,一开始证据似乎对老头有利,毕竟张收据摆在台面,一张写首付,一张写尾款。法官是通过询问,不断探寻真相,越接近,越发现疑点重重,由此逐渐形成心证。
心证一旦形成,其实追究证据疑点已经没有意义,即法官已经形成内心确信,他在做出判决时,对证据的解释都将围绕着他的心证展开。而对民事证据的采纳,只需达到高度盖然性的标准。即使证据说理模糊不清(有些情况法官确实不会过度说清),也不会影响法官的判决结果。
法官心证是诉讼的关键,在法庭上口若悬河,大放厥词,甚至大呼小叫,都不会抓住法官,反而给自己带来更多麻烦。
总之,法庭上的举证、辩论、当事人陈述,都要始终围绕着法官心证的形成展开。说服法官,才能最终赢下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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